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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流程

资产处置流程说明
1.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资产状况于每年3月份、9月份下达资产处置通知。
2.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在4月份、10月份填写固定资产、家具类、低值耐用及10万元(含)以上大型精密设备资产处置审批表(资产管理处主页“资料下载”栏)。
3.各学院、部门将《资产处置审批表》报至资产管理处等待学校审核,并在资产管理处主页“设备查询”、“高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电子版“设备管理”、“家具管理”、“低值管理”三个模块下的报废申请。
4.通过学校审核的报废申请,资产管理处将拟报废设备在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报废设备信息,并向教育厅提交:⑴设备报废请示;⑵关于报废资产票据的情况说明或设备卡片;⑶资产处置论证报告;⑷《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⑸资产明细表。
5.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报废申请,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知学院、部门并将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的报废申请退回。退回后各学院、部门继续留存使用或者按调拨手续进行调拨。
6.丢失设备根据《河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字[2013]10号)做赔偿处理后按资产处置流程处置。
7.我校将报废设备的材料上交教育厅后,教育厅会同财政厅主管部门到学校现场审核,并等待财政厅批复。
8.资产管理处在收到财政厅批复给教育厅《关于河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的函》的批文后,组织至少三家回收公司对报废设备进行招标拍卖,在纪检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实施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残值上缴省级国库。
9.拍卖完成后,资产管理处下发《关于对申请报废处置的设备数据予以核查的通知》,各学院、部门做最后的核查,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10.本流程由资产处置与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81668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