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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30

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教安函〔2025〕3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运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学校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5年8月27日-9月30日。

二、自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 、自查内容

围绕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和《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内容》(附件1),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一)学院(中心)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好“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真正压到实处;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机制、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是否定期学习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否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并积极进行整改;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学习教育;是否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等。要每周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巡查,认真建立巡查检查与问题台账,严格落实销号整改。

(二)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各实验室在开展实验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查看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实验室风险源、危险等级、责任人信息等是否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有电线线路老化、接线不规范、私拉乱接现象;查看实验用品是否落实购买、领用、回收登记记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规定管理、存放、使用、处置等。各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职责,落实本实验室管理制度、守则及实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上墙,确保入室人员认真遵守实验室工作守则,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安全直接负责人每天要对所负责部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

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是否有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

(四)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准备工作

要在实验室开放前对仪器设备、药品耗材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久未使用电气设备、气体钢瓶及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整修,要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

(五)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结合实验室风险源变化等实际情况,做好实验室动态分类分级准备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

(六)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

认真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科学存放并规范处置危险废弃物。

四、排查步骤

排查工作采取学院(中心)自查、学校督查、上级部门抽查、省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无漏洞。排查整治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现场开展随机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抓拍记录、现场交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自查,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彻底,确保实验开出前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落实问题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设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在没有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展相关实验。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行。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学院(中心)要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隐患,如实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和《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未能立行立改督办整改问题清单》(见附件3), 经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 PDF 扫描件和Word 电子版文件于9月25日前一同发送至zcca204@163.com邮箱。

附件:

1.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2.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汇总表

3.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未能立行立改督办整改问题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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