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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9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整体部署,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项组织本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要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一梳理筛查,严格对标对表,通过自查自纠,落实落细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实验室须对照《河北科技大学实验室层级风险防控与自查项目表》(附件1),逐项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安全管理中的风险点位和防控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本实验室分频次自查制度。既要重视静态风险辨识防控,更要重视动态耦合风险辨识防控,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逐条落实整改,确保“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

三、各学院(中心)须依据《河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院级风险防控、自查巡查项目表》(附件2),系统开展院级自查、巡查,结合学科特点努力健全完善“学院(中心)—实验室”两级互动,全覆盖、分层级、全流程、常态化、动态闭环管理的院级防控排查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突出风险早辨识、早防控,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通过专项全面自查巡查破解“反复查、查反复”难题。

三、材料报送与存档

请各学院(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院级自查与巡查报告及附件2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办公楼A2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ca204@163.com。

各实验室层级的安全自查结果由各学院(中心)统一汇总分析,存档备查。

学校将于4月27日至30日对各学院(中心)自查巡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1:《河北科技大学实验室层级风险防控与自查项目表》

附件2:《河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院级风险防控、自查巡查项目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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