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科:
(1)负责全处行政、党务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进度;协助处领导的对外协调工作;
(2)起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年鉴等,以及处综合类档案归档;
(3)负责处网页更新与维护;
(4)负责处内安全、卫生、工会、计生等管理工作;
(5)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审批、管理工作;
2、资产管理科
(1)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建档、入账、销账及审核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变更、调账手续、处置等;
(3)学校固定资产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4)负责完成学校公务用车编制的申报、变更、销编及车辆处置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公用房屋资源的管理和调配;
(6)负责全校土地、地上建筑转让、核销等手续的办理;
3、招标采购科
(1)负责教学、科研和一般仪器设备的年度需求汇总与计划编制;
(2)负责全校货物类和服务类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及验收、归档工作;
(3)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范围以外的校内采购项目;
(4)负责单价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购前论证;
(5)教学科研设备进口免税手续的申报,及进口免税设备监管期内的管理;
4、实验室管理科
(1)负责全校各类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预案的制定;
(2)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与检查;
(3)实验室室内基础维修改造的计划、施工监管和验收;
(4)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工作;
(5)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评审;
(6)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等安全环保工作监督检查。
5、低值易耗管理配送中心
(1)实验耗材及低值用品的计划汇总、采购、配送及管理;
(2)负责易制毒试剂等危化品的资质申请及使用管理工作;
(3)全校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制冷、制热设备维修工作;
6、经营性资产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2)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综合效益评估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内外部所有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出租出借资质的报批、公开招租或评估、规范的合同签订与管理、上级要求的备案、费用催缴、出租出借资产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4)负责因出租出借引发的各类纠纷的处理;
(5)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