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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房管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9-11-15

公用房管理流程说明
1.学院、部门按照需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需求不同,分别填写“公用房调整登记表”、“科研用房申请表”,报资产管理处。
2.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调整管理信息数据库。属于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的,按期收缴房租,并统一上缴财务,全部纳入“维修改造费”账户;退房后,收回钥匙并验房。
3.新落成的建筑物,由总务处与资产管理处办理交接,完成后统一纳入学校的“公用房管理数据库”。
4.本流程由资产处置与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81668203。
